根据《嘉兴大学铭德教育奖评选办法》(嘉大教字〔2026〕1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铭德优秀导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省身实验班2024级、2025级学生的全体导师(含附属医院导师)。
二、奖项设置
铭德优秀导师奖: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铭德优秀导师奖的评选,在满足《嘉兴大学省身实验班主讲教师与导师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导师基本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基础上,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 立德树人与思想引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学术抱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在思想、学业、生活、心理等方面给予积极、正向的引导和人文关怀,育人成效显著,深受学生爱戴。
2. 学生个性化发展规划:能根据学生特点,协助其制定并有效执行个性化的课程修读方案与学术生涯规划,培养效果明显,学生成长轨迹清晰。
3. 学生持续性指导:能针对学生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课程与研究方向组建学习小组,引导学生尽早认知专业与学科,强化师生互动与学习效率提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交流、指导。
4. 学生培养成果: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取得学术/实践成果(参照《嘉兴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
指导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
指导学生取得其他重大成果并对学校发展和社会声誉产生重要影响。
以上成果统计时间以学年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9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填写《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导师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所在学院审核与推荐(9月24日前):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报者符合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各学院依照评选通知可推荐不超过5名导师,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身学院。
3. 评审委员会评议(9月30日前):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省身学院、教务处负责成立的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导师进行综合评议,在对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后,确定拟奖励人选。
4. 全校公示(10月8日—10月10日):拟奖励人选向全校公示。
5. 学校审定:学校对拟奖励人选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表彰奖励
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六、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教师须填写《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导师奖申报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附相关佐证材料(指导学生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等)交各学院;
2. 各相关学院须填写《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导师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连同教师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身学院,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00前;
3. 报送地点:省身学院办公室(融信楼332);
4. 联系人:钱希,联系电话:0573-83640359 。
七、其他说明
1. “陈省身育人奖”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2.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获奖者事迹将在校内相关媒体公布。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导师申报,共同做好2026年铭德优秀导师奖的评选工作。
附件1: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导师奖申报表
附件2: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导师奖推荐汇总表
省身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