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追求卓越,根据《嘉兴大学铭德教育奖评选办法》(嘉大教字〔2026〕19号),决定开展2026年度铭德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省身学院2024级、2025级学生。
二、奖项设置
铭德优秀学生奖: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且无未解除处分,无违纪违规行为。
2、践行“方正为人,勤慎治学”校训精神和“省身明德,弘毅创新”院训精神,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良好。
3、累计绩点位于专业前50%,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在校期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
5、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9月16日~9月1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学生奖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
2、班级审核(9月19日~9月20日)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报者符合评选条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3、学院资格审查与复核(9月21日-9月23日)
省身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综合评议(9月27日~9月30日)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重点考察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及特色活动和出国(境)交流等整体表现,综合考虑各专业情况,形成拟获奖名单。
拟获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获奖名单报铭德基金会审核,并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表彰奖励
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每生奖励人民币1万元。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嘉兴大学铭德优秀学生奖申报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2、嘉兴大学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3、报送地点:省身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融信楼三楼);
4、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40086。
七、其他说明
1、候选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投票、评审等活动。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获奖者在校期间若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或发现以不正当手段获奖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追回相应奖励金。
3、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选公平、公正的活动,如有违反,由学校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省身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