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嘉兴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10-17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办公室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兴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下简称“新苗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1)各学院2023立项项目(2022没有延期结项项目)见附件7,验收工作安排、验收方式学院自行决定。

2)各项目组根据结题要求,向学院提交结题材料,学院验收后在结题报告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3)学院验收后的相关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于20241120日前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融信楼333室);电子版文档打一个文件包发至邮箱jxxycyxy@zjxu.edu.cn

2.学校审核

学校对通过学院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二、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需另附结题报告,模版见附件8

注意事项:

(1)项目结题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及创新,调研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

   2)项目经费由省财政经费(第一笔拨款)和学校配套经费(第二笔拨款)两部分组成,填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时,请注意区分。经费使用应充分、有效(原则上经费结余不得超过500元),具体开支情况应按实际情况填报。

2.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提交)。

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的每个成果单独填一行,根据成果类型选填“获奖”“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批示成果”“推广成果”“评议、鉴定成果”“其他成果”其中一项。

2)成果具体支撑资料请另附,每个项目的所有成果支撑资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录用函,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奖证书,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创业营业执照等。

3.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如申请请填写,附件3)。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如申请请填写,附件4)

5.结题成果信息表(附件5,按标红字体格式填写,学院汇总后提交)

6.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学院汇总后提交)

7.嘉兴大学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7)

上述材料,提供纸质版一份及电子,提交要求:每项目按照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结题报告附件8、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顺序提交。纸质版的项目结题申请表要规范填写,注意字体字号等格式问题,注意经费填写的单位,注意项目各方签字和盖章电子版的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结题报告附件8排列在同一个word文档里,另附pdf版的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三、校级系统填报

1.各项目组于20241113日前,在“嘉兴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创新训练系统”中完成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提交前提已完成中期检查提交和审核

2.各项目指导教师于20241120日前完成项目审核提交学院审核

3.各项目所在学院于20241127日前完成项目审核提交学校审核

4.学校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项目审核。

四、符合项目结题验收的条件

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遵从《嘉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28号)(附件9)。成果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评审等级补充条款:评审“优秀”等级的项目,至少有2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评审“良好”等级的项目,至少有1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五、延期结题

1.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项目,学院验收时在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中的“学院验收意见”一栏中,填写“不符合结题条件,建议延期结题”,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2.学校核查确认项目“不符合结题条件”后,由校团委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审批。

六、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1.学校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2.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交校团委对结题材料(及电子稿)进行规范性整理,并由学校财务处核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如发现规范性问题,会联系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重新提交材料。

3.结题材料通过学校验收后,由校团委以嘉兴大学名义将材料上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办公室申请结题。

七、项目结题文件发布

项目结题文件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发布。

八、关于第二课堂积分认定的提示

2023年度新苗计划项目结题公示结束一周内,合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第二课堂积分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申请、审核,个人勿再申请。

为了便于联系,请各项目负责人加钉钉群:81280022205;结题过程中如遇疑问,可在群里或向创新创业学院咨询,联系人:于老师83640359。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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