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特举办嘉兴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嘉兴学院创业学院主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嘉兴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及各专业学院副书记组成。
组委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
二、大赛内容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方案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产业赛道另通知)。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1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比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院赛(初、决赛)、校级初赛、校级决赛、推省排位赛四级赛制。院赛由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参赛学生数需超过本学院在校生人数30%,决赛根据学校的名额(大赛组委会综合考虑各专业学院第八届大赛组织情况、报名团队数和获奖情况等因素分配校级复赛名额)进行选拔;校级初赛与决赛将通过网评与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其中,主赛道成长组、产业赛道、国际赛道的项目不计入各专业学院分配名额。
(二)全校50个左右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入围校级初赛,通过网上评审,25个左右项目进入校级决赛;16个左右“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入围校级初赛,通过网上评审,8个左右项目进入校级决赛;6个左右职教赛道项目入围校级初赛,通过网上评审,3个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三)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赛道、国际赛道金、银、铜奖数按照入围校级初赛项目数的10%、15%、25%比例设立。(每个赛道至少5个以上项目,否则不设奖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五、赛程安排
(一)院赛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院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专业学院自行决定。各专业学院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院赛,遴选参加校赛的候选项目(各专业学院推荐名额数,见附件4),并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签字盖章交至融信楼三楼335孙金毅处。(建议院赛设立相同比例奖项,经费可从育成创客空间经费列支)第七届、第八届获得国家级铜奖项目若报名可不占用名额,直接进入校级决赛。
(二)校级初赛
2023年4月上旬,大赛评委会对入围校级初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校级决赛(方案另行通知)。
(三)校级决赛
2023年4月中下旬,校级决赛将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开展,决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赛道、国际赛道各组别金、银、铜奖(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推省排位赛
根据校级决赛成绩,从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赛道、国际赛道选出25个左右项目(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023年5月,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第一轮排位赛;
2023年6月,采用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第二轮排位赛。
最终将根据省赛名额和两轮排位赛平均成绩,遴选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六、评审规则和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根据省、全国大赛评审规则,制订评审方案;
本通知及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联系方式
(一)请各学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大赛钉钉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与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创业学院 孙金毅
联系电话:18205736337
八、大赛奖励
(一)校级铜奖以上的参赛项目纳入学校双创竞赛项目库,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入围校级决赛项目可申请嘉兴学院一般项目扶持计划,给予1000元项目扶持经费,往届已获资助的项目经费减半;
(三)入围推省排位赛25个左右项目纳入嘉兴学院重点项目扶持计划,给予2000元项目扶持经费,往届已获资助的项目经费减半;
(四)入围第一轮、第二轮排位赛前10的项目,再给予2000元项目扶持经费;
(五)根据各赛道分布,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并入围省赛决赛阶段的项目给予5000元项目扶持经费。
注:所有报名参加大赛的项目,均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简称“大创网”,https://cy.ncss.cn/)进行参赛报名,大创网开通时间在2023年4月份左右,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
1.嘉兴学院第九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嘉兴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3.嘉兴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各学院推荐名额表
5.学院推荐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汇总表
嘉兴学院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