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强化校地合作,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提升大学生“留禾率”,经研究决定,拟在2022年遴选首批优秀的企业和机构作为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设置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企业文化和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热心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奉献;
3.结合课程设计、实习实践、毕业设计、创业实践等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以及技术资源;
4.能与校方保持长期沟通合作,定期会晤和洽谈,研讨和交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5.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动手能力,拓展学生知识视野,支持和参与学校有关创新创业活动。
二、实践基地设置的具体要求
1.结合学科特点和自身优势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编制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运行、管理、安全保障的制度;
2.每学期参加基地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达50人次及以上;
3.每学年基地孵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及以上;
4.每学年基地报送参与“互联网+”大赛、“乡村振兴”等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数3项及以上;
5.基地聘任2人及以上担任学校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并对学生有实质性指导和帮扶;
6.基地采取推荐认定的方式,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将每年进行跟踪评议,评议合格后每年都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学生校外创业创新实践基地遴选工作,作为学院教学和学生培养的有效拓展和延伸,认真遴选适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企业或机构,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填写学校的基地认定报告表(见附件1),并将佐证材料如合作协议等报送融信楼333办公室。
2.每学院限报1-2个实践基地,认定大学生校外创业创新实践基地将资助2500元/项运行经费;并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育人基地给予相应教研分值。
未尽事宜可与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于磊 0573-83640359
创业学院
2022年6月16日